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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星幼儿园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发布人:能靓 发布时间:2015/10/21 9:15:09 为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世纪星幼儿园校园网络是幼儿园教学、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网上资源实行校内共享。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幼儿园建设、由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三条 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络信息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四条 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络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五条 除校园信息中心人员,其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络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六条 校园网络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幼儿园有关领导审核,由信息中心开通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七条 校园网络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八条 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九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条 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被盗或破坏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信息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幼儿园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 严禁在校园网络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二条 严禁利用校园网络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三条 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幼儿园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四条 校园网络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信息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组、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络,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络,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络的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本制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凡本园教师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络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七条 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十八条 信息中心只对符合设置用户名的部门和个人配置相应的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由幼儿园信息中心为其设置的用户名等管理权归本人所有,凡因此用户名发生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均由本人承担。 第十九条 任何个人严禁浏览色情网站,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第二十条 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学生在幼儿园网络学习室上网,管理人员记录上网人员姓名和上下网时间、机号。公共机房使用网络的记录要长期保存。 第二十一条 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世纪星幼儿园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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